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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双京府(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张鱼夫)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瓜鲜汇(北京)生鲜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瓜鲜汇)
 
  存在后厨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成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贝赛斯)
 
  存在食品加工操作间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德全成达商店(姚德全)(招牌名称:羊蝎子铁锅柴鸡)
 
  存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哈尔滨扒肉馆)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土豆粉请就胃网红肉蛋堡)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湘怡火锅毛血旺)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TAGS: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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